《昌吉日报(汉)》创刊于1958年,由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主管主办,报纸始终坚持“立足昌吉、面向全疆、辐射全国”的办报宗旨,以“高度服务决策,深度参与生活”为办报理念,紧密围绕自治州党委、政府中心工作,全面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生动反映昌吉经济社会发展成就。在版面设置上,报纸科学规划新闻信息、生活服务、人文风貌三大板块,涵盖要闻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法治、社会等多个领域,既保证了党报的权威性与指导性,又兼顾了内容的贴近性与可读性,满足读者多元化阅读需求。
作为区域主流媒体,《昌吉日报(汉)》的影响力始终位居前列。在昌吉地区,其阅读量和传播力稳居各类媒体之首;在全疆范围内,阅读量排名仅次于《新疆日报》《兵团日报》,位列第三。这份成绩源于报纸对本土新闻的深度挖掘、对群众冷暖的持续关注,以及对舆论导向的精准把握,使其成为昌吉各族群众了解政策、获取信息、感受家乡变化的重要窗口。始终坚守“情系群众冷暖,促进社会和谐”的办报宗旨,以高质量的新闻产品和专业的采编团队,记录着昌吉的发展变迁,传递着时代正能量。未来,报纸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,不断提升舆论引导力、传播力、影响力,为昌吉回族自治州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强大的媒体力量。
要闻、社会·民生、党建、法治、援疆、吉木萨尔新闻、玛纳斯新闻、木垒新闻、文化、阜康新闻、教育、财金、旅游、健康
1.政治导向与舆论基调:所有投稿作品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,紧紧围绕自治州党委、政府的中心工作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,确保舆论导向正确,严禁出现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。
2.新闻时效与事实核查:新闻稿件必须具备极强的时效性,一般动态消息需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报送;所有报道内容必须经过严格的事实核查,确保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数据等要素准确无误,坚决杜绝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。
3.基层视角与民生温度:重点征集沾泥土、带露珠、冒热气的基层一线报道,鼓励记者和通讯员深入田间地头、工厂车间,挖掘各族群众团结奋斗、增收致富的生动故事,反映百姓急难愁盼问题,体现党报的民生关怀。
4.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:稿件内容应积极反映昌吉州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,多角度展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,讲述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感人故事,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。
5.理论深度与评论质量:理论及评论文章要求观点鲜明、逻辑严密、论证有力,能够结合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,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独到的见解和理性的分析,避免空话套话,力求文风清新、短实新,具有思想穿透力。
6.图片新闻技术规范:新闻摄影作品要求主题突出、构图讲究、光影自然,能够瞬间抓取具有视觉冲击力和新闻价值的画面;图片说明要素齐全,严禁对新闻图片进行歪曲事实的后期合成或修改,确保影像资料的真实性。
7.副刊文学原创标准:文艺副刊稿件坚持原创首发,体裁涵盖散文、诗歌、小小说等,要求格调高雅、情感真挚,鼓励书写昌吉地域文化、历史变迁及风土人情,严禁抄袭剽窃,文责自负,注重作品的文学性与可读性。
8.标题制作与文字规范:稿件标题应提炼精准、生动传神,能够概括核心事实并吸引读者阅读;正文文字需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,标点符号使用正确,避免生造词语和网络低俗语言,保持语言文字的纯洁性与规范性。
9.投稿渠道与格式要求:请通过官方公布的专用电子邮箱或采编系统投稿,邮件主题需注明“栏目+作者+稿件标题”;正文建议以附件形式发送,排版清晰,并在文末详细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单位、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。
10.版权说明与文责自负:投稿即视为作者同意《昌吉日报》及其所属新媒体平台拥有该作品的使用权、修改权和发布权;作者需保证稿件不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合法权益,若发生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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